合肥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外地户籍也能获救助

14.08.2015  16:07
摘要 :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获悉,合肥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或者个人,给予临时救助。临时救助一般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必要时也可采取提供实物和临时住所等形式。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获悉,合肥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或者个人,给予临时救助。临时救助一般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必要时也可采取提供实物和临时住所等形式。

 

  外地户籍也能获得救助

 

  据悉,具有本市户籍的,由于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因以上原因又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也能成为救助对象;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给予临时救助的困难家庭或个人也可得到救助。

 

  外地户籍且在合肥已取得居住证,同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制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未取得居住证,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助、协助返回等救助。

 

  临时救助标准分为4类

 

  意外事件临时救助标准:对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资金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救助标准按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以下予以一次性救助。

 

  因病临时救助标准: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救助标准按不超过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6倍以下予以一次性救助。

 

  就学困难临时救助标准:对因子女入学费用负担过重 (不含自费择校生和非全日制大中专学生,不包括就读研究生和以上阶段),救助标准按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以下予以一次性救助。

 

  其他生活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以下予以一次性救助。(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