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对四类不文明交通行为“零容忍”

29.02.2016  12:22

从2月23日到5月22日,合肥市2016年“文明行车、文明行走”专项整治行动进入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在此期间,我市将重点整治四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在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

昨日上午,合肥市2016年“文明行车、文明行走”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举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将按照整治方案和职责分工,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形成整体合力;各区、开发区将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

全警动员:打造8条文明交通示范路

据悉,在集中整治阶段,将重点整治4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市区路口、路段行车不礼让行人行为;行车乱变道等不文明行车行为;市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无序停放行为以及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穿行行为。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宋美华介绍,公安交警部门将全警动员,以22个“标准示范岗”(即一级示范路口)和30个二级示范路口为“点”,以8条文明交通示范路为“线”,整合民警、协警和文明劝导员力量,强化现场执法和劝阻纠正,尤其是在示范路口和示范路段,对四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保持“零容忍”,逢违必纠、执法必严。记者获悉, 此次 集中整治的8条文明交通示范路为“五横”(即长江路、寿春路、芜湖路、黄山路和望江路)“三纵”(即徽州大道、金寨路、潜山路)。今后交警部门将扩大文明交通示范路的整治范围,切实规范交通秩序,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我们还将积极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各区、开发区,继续深入开展‘我巡逻、我发现、我建议’活动,全面排查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秩序的隐患、节点,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宋美华介绍。

发挥表率:交通运输部门将推选“形象大使”

出租车、班线客运、公交车是城市流动风景线。然而在城市道路行驶过程中,公共运营车辆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仍时有发生。

记者获悉,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期间,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发挥公交、出租车、客运行业的表率作用,从公交、出租车、客运行业“文明之星”中推选形象大使,进行典型宣传,营造“文明行车、文明行走”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把活动范围拓展到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发挥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行车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带动作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方正杰介绍,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还将广泛开展“文明行车”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奖惩机制,规范从业人员文明行车行为。

此外,市城管局将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和包联区街制度,对各区整治工作开展全天候督查,实施严格考核,并对督查考核结果进行排名,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强力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曝光重罚:行车乱变道、行人闯红灯等小心被“抓拍”

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我市为首批“文明行车、文明行走”市民“特拍员”颁发了聘书。据市文明办创建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大市民朋友都可以加入到市民“特拍员”的队伍中来,对车辆乱停放、乱变道影响交通秩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拍照曝光。对市民“特拍员”曝光出来的问题,由相关部门核查认证,确认情况属实后将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对优秀“特拍员”进行奖励。

“目前,不少热心市民都向市文明办发来了他们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图片,经过核实,我们已经在合肥文明网等相关网站或‘文明合肥’微信平台进行了公布,相关部门将根据‘特拍员’拍摄到的图片内容对其中涉及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予以相应处罚。”该负责人介绍,在集中整治阶段,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还将按照交通法规、条例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严管重罚,处罚情况将在市属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公布。通过一系列举措动员全市人民参与到“文明行车、文明行走”活动中来,让全市的交通环境、交通秩序得到极大提升。

·本报记者 束芳·

原标题:合肥对四类不文明交通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