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审计以质量管理“五强化”推动“争先进位”上水平

15.07.2015  16:34

  合肥市审计局始终坚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对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促进审计项目质量创先争优,全面提升审计“争先进位”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2013年,市审计局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审计机关在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复核审理、问题整改、监督问责等审计质量控制环节上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职责任务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出台了《合肥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合肥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电子化控制办法》,明确了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审核责任、领导责任和信息化环境下审计质量管理要求,并在2015年制定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省厅关于审计质量管理的要求。

  二是强化全程控制力度。市审计局实行审计项目实施动态周跟踪、月点评、季通报制度。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分批下达了审计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审计项目时点管理要求,排定项目实施、业务审理、报告编制等工作环节的时间节点,每周发布审计现场实施工作动态,对工作进度实施绿黄红“三色”(绿色:进度正常,黄色:进度缓慢,红色:进度滞后)督办,按季度发布《审计计划统计情况简报》,通报审计实施、审计成果和成果利用情况,完善审计质量层级控制责任体系,严格对审计项目实施审核、复核、审理三级质量控制,并将项目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是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市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机关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的制度,明确审计机关领导担任审计组长的,现场指导时间不少于1周,业务部门负责人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现场审计时间的80%。实行有内容、有深度的审计组工作例会或现场业务会,平均每周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审计现场出现的问题。同时,探索现场审理模式,制定制度规范跟踪审计管理,并加强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审计现场跟踪检查,促进审计项目的质量建设。

  四是强化项目集体决策。市审计局实行审计项目集体决策。召开分管领导主持的审计项目审理会,综合、法规及相关业务处室参加。召开审计机关主要领导主持的审计业务会,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参加,对审计项目实行集体讨论、决策,不断完善审计业务审议审定内容、形式,严格审计质量关口管理。

  五是强化质量检查工作。每年开展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对审计项目的审计查出违规问题及处理处罚、审计揭露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审计成果利用、督促整改效果等审计成果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结果文书、审计程序的规范化水平与审计方式方法创新情况进行评分,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制定了《合肥市审计局财务协审单位考核办法》和《合肥市审计局工程造价协审业务考核办法》,规范开展对协审项目的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