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管执法队伍将不得聘用“临时工”

08.08.2014  15:23
摘要 : 合肥城管执法队员上岗需要两大条件:一要是行政执法机构在岗在编人员,二是公开招聘且已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财政全额拨款工资待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同时还要经过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才可以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时暂扣了小商贩的物品,城管有义务帮忙保管;生鲜等易腐败物品,更是隔天就要通知来取;城管执法队伍不能聘用“临时工”,一旦市民对执法有异议,城管部门还需要及时核查处理。8月7日,记者从合肥市法制办了解到,《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城管执法队伍不得聘用“临时工”
  
  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城管执法队员上岗需要两大条件:一要是行政执法机构在岗在编人员,二是公开招聘且已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财政全额拨款工资待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同时还要经过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才可以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有履行职责不当,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则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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