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全省率先构建农地管理新体制

25.08.2014  13:55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也是农业的源头和农村发展的根基。合肥针对当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确权、增利、建市、扩能、明策、强控、整地、维权、培育主体、优化服务等“十大问题”,着力“十措并举”,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充分释放的农地管理与服务体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城乡要素配置和农民持续增收。

  确权增利,建市扩能

  为了完善农村土地权益关系,破解农民承包土地权属和权益不清问题,我市紧抓“确权”二字进行试点探索改革,积极推进庐江县整县和其余县(市)7个乡镇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试点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同时,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试点项目,探索农民土地权益的股权化保护机制。

  在“确权”的同时,我市积极为农民“增利”,推广土地多模式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现土地流转收益多元化。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累计流转土地面积达250.3万亩,流转率达49.5%;近郊、中部、偏远三类区域土地流转亩均收益分别为800~1000元、600~800元、500~600元。

  此外,我市还在“建市”、“扩能”等农地方面问题进行了探索。我市鼓励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通过县市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公开交易,今年依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推进市级平台交易试点,共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等3宗,总面积1200亩,成交额2682.7万元,比底价978万元增值174%。长丰县科源村镇银行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试点,为农民合作社贷款150万元。

  明策强控,整地维权

  农地管理,先需“明策”和“强控”。我市坚持在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大格局下,构建政府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机制和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合肥市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准入和监管制度》,保障土地流转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流转利益。

  在“整地”、“维权”等方面,我市也进行了改革创新。结合新农村和美好乡村建设,合肥先后实施了40个万亩土地及宅基地整理整村推进项目,4个主城区和3大开发区实现农用地整区流转、4县1市有29个村实现整村流转,推动了园区化规模经营发展,全市建成各类农业园区361个,面积150万亩。

  培育主体,优化服务

  农地管理改革创新,培育主体是关键。我市通过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社发展的工商注册及扶持政策、率先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融资联盟试点及推行农业“政银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在全国首创万亩土地综合整治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率先制定出台《合肥市家庭农场管理服务规范》、率先实施农业保险提标和农业保险直接理赔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大力推进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目前,全市农业企业突破3000家、农民合作社总数达2446家、家庭农场达1310家、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突破3000家,6年累计引入工商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超过1000亿元,全市规模农业经营比重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