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国内公务接待“33条军规”:食宿从简

17.08.2014  12:25
导读:合肥市专门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33条”,对国内公务接待相关事项进行严格规范。昨天上午,合肥市接待办在市政务中心集中学习贯彻《合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33条军规”正式走向实践。

新闻摘要

衡量国内公务接待水平,绝不是一味地“高标准”、“高档次”。当前,对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如何界定?接待标准及接待场所如何规范?……合肥市为此专门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33条”,对国内公务接待相关事项进行严格规范。昨天上午,合肥市接待办在市政务中心集中学习贯彻《合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33条军规”正式走向实践。

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

通常来说,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活动都属于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加强公务外出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同时,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接待,并非来者都是客。“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或公务通知,告知时间、内容、人员、行程和相关事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对无公函或公务通知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接待单位一律不予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也有了明确规定。今后,接待单位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派出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得要求将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一经查实,不仅要追究接待人员责任,还得追究接待对象的责任。”该负责人如是说。

 工作餐家常菜“唱主角”

客人来了,接待单位打出横幅迎接?今后,这些都在禁止行列。国内公务接待必须简化礼仪,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也不能到处插彩旗和安排群众迎送。同时,某地区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不得参加迎送。

国内其他省市客人来肥考察,食宿应该如何安排?据悉,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单间或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用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来肥后,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根据接待对象人数,安排自助餐或桌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陪餐人数也有明确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旦违规将严格问责

国内公务接待出行活动将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从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单位租用车辆。如果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内公务接待,接待单位不能超标准接待,更不能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如接待单位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公务接待中,由对方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相关费用,接待单位不得承担此类费用。同时,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今后,合肥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肥日报 许超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