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纪在法前 动辄则咎

27.01.2016  16:01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合肥中院要加大对本院和基层法院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小抓早,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局面。有举报必查,以后党纪处理、行政监察处理和通报会更多,这不是对法官的不信任,而是更加关心和爱护”,新年伊始的全市法院院长会暨第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上,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建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讲话掷地有声。

  1月12日—14日,正值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召开,许建在会上重点传达了此次全会的会议精神。他强调,大家要准确把握和领会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形势的判断。中央指出,要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的任务还很重,解决党内作风上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重。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惩治腐败之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

  他指出,我们每位同志,不能有权力上、地位上的优越感。无论公事、私事都要坚持原则,守住底线,加强自我约束,驰而不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培养良好家风,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要争当自觉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的模范,就要学习党章,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更要引导广大干警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会议现场许建还与部分党组成员和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司法廉洁责任书。

  回首2015,合肥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突出,有力保证了合肥法院健康科学发展。3月份,许建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法作交流发言;10月份,合肥中院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市委考核通报中综合得分名列市直单位前列,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总体评价优秀;12月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汪学致在合肥中院报送的工作专报上作出批示,对合肥中院开展的司法巡查工作进行充分肯定,并要求刊发专刊进行推广;《中国纪检监察报》、省纪委《江淮风纪》、市纪委《庐阳风纪》杂志等分别对合肥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司法巡查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作专题报道,13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稿件在省高院和市纪委网站以头版头条形式推送;全市法院拒礼拒贿款物合计53.96万元,当事人送锦旗93面,感谢信47封,合肥法院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