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双先表彰大会

13.03.2015  11:16
 

  安徽法院网讯        3月11日上午,合肥中院在第一法庭隆重召开全市法院“双先”表彰大会,对过去一年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合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合肥中院、高新区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各县(市)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获奖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代表参加会议。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建作讲话。

  表彰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合肥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甄在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该院民一庭等12个内设机构记集体三等功;授予该院民四庭等24个内设机构为先进集体;给张勇等2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授予丁本华等58人为先进工作者;授予张恒等11人为办案能手;授予吴峰等15人为优秀人民陪审员。会议还为获奖代表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牌。随后,张勇等3位同志分别代表获奖集体和个人作获奖发言。

  许建指出,过去的一年,该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在全省法院“树标杆做表率勇当排头兵”,路线教育取得新成效,司法公开步入新常态,执法办案上了新台阶,审判管理有了新提高,创新推动有了新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了新成就,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合肥法院标杆作用进一步发挥和凸显,为合肥建设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涌现出一大批在不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许建强调,在看到上述成绩的同时,该市法院更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的基本形势和法院工作的努力方向。作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各项改革措施将全面推行,各项工作将面临重大的考验。今年以来,该市法院的收案数依然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新形势下,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该市法院应当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凝心聚力,奋力开拓,彰显更大的司法担当。

  许建要求,一是要始终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不管如何改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坚持执法办案不动摇,要将重点放在均衡结案上,杜绝“年初松年后紧”的状况,严格控制报延和超期结案。二是要扎实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遵循司法的客观规律,充分结合市情、院情,探索出一条具有合肥法院特色的司改新路子。要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跳出本位主义的框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以及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大胆探索,体现合肥特色,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三是要让标杆意识成为新常态。各基层院和中院各部门要把当前正在开展的“改作风、促改革、弘法治、解民忧”活动,作为增强群众感情、提升素质能力、了解社情民意的一次极好机会,勇于实践,继续进取。要继续树立强烈的标杆意识,想问题、做事情、办案件都对照这些标准去衡量、去谋划、去推进,让标杆意识成为合肥法院的新常态。四是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受到省市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永不自满,永不停滞,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在各自的岗位作出应有的贡献。

  许建强调,新的历史时期,合肥法院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他希望全体干警要牢记责任和使命,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发扬成绩,开拓进取,为合肥建设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