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下月起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医保门急诊可报

26.03.2015  17:29

4月1日起,合肥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居民医保门急诊就诊将可报销。到2017年,合肥市将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在社区医院看病医保可报销,去大医院看小病会越来越不“划算”。昨日,合肥市召开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会议,拉开了合肥深化医改的序幕。

方案解读

  药品价格

  4月起,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以后在全省公立医院也能买到零差率的药品, 2015年4月1日起,合肥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同时下放定价权,市、县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下放到市级管理。

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部分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到2017年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控制在40%以下,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控制在35%左右,城市三甲医院控制在45%左右。

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差价,建立充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基本医保持续健康运行,群众就医负担不增加。

绩效工资

  人事薪酬将执行绩效工资

取消了药品加成,医生的收入会不会受到影响?方案中明确,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医院人均收入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力争到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

医生实行绩效工资制,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合理确定医院院长绩效工资水平,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据实安排。

在用人机制上,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同岗同待遇,形成双向选择、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激励有效、保障公平的灵活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