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57.8亿元

10.02.2020  15:03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月10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召开。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召远介绍,截至2月9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57.8亿元,实际支出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3.8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0.9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等方面。目前,全省各地疫情防控经费安排是积极有力有效的。

   健全医疗救助政策

  据悉,我省明确确诊患者及疑似患者治疗费用的相关政策,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

  同时,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补助等。

   开辟应急绿色通道

  我省财政开辟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采取预拨、垫付等措施,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

  省财政对疫情防控任务重、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区积极给予库款专项调度支持。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程序,实施应急便利化采购。

   落实有关税费优惠

  按照财政部等相关国家部委的文件要求,我省落实有关捐赠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增值税政策等,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比如,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等。这些都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

   支持做好金融服务

  我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

  我省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明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融资及贴息支持,重点保障企业可享受人民银行低利率专项再贷款信贷支持,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

   加强统筹联动推进

  我省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并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记者  汪乔、刘炜鑫)

[ 编辑:蔡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