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司法局“四个突出”提高人民调解群众认知度

09.02.2018  09:34


      一是突出人民调解的普法功能。织密全市覆盖城乡和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的790个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利用全市68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资源优势,引导调解员、基层法律顾问发挥普法先锋作用,将法治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调解过程扩展为普法教育、以法育人的过程,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观念。二是突出人民调解的特色效应。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宣传树立“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的理念,针对交通医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154人,提升群众遇事找调解的主动性,在全市培育5家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增强人民调解的特色效应和社会认可度。三是突出人民调解多样化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人民调解宣传”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四是突出人民调解员的能力提升。大力宣传调解文化、工作亮点、先进人物和事迹,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征订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期刊发放至司法所、乡镇调委会。将各地的上报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进行汇编,交流学习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化解矛盾、息讼解纷方面的新举措、新经验,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池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