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税部门9月1号起推行实名办税 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

09.07.2016  20:14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9日消息(记者:徐军) 省国税局最新发布公告,宣布从9月1号起正式推行实名办税,降低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税务管理。

  针对近年来有不法分子恶意纂改申报纳税数据、冒领发票、虚报税款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省国税局在公告中宣布,从9月1日起,在安徽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推行实名办税,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

  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杨德生:“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止纳税人的一些权益遭到其他不法分子的侵犯,实行纳税诚信体系建设。

  公告明确,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办理特定涉税事项时,需经实名认证并签署诚信纳税承诺书。

  杨德生:“比如说,首次办理国税的相关业务、发票的票种核定和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和发票真伪鉴别等涉及到纳税人一些权益的风险业务,进行实名办税。

  实名认证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授权委托书影印件、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实名办税过渡期为2016年9月1号至12月31号,过渡期内税务机关仅受理办税人员当日办理事项,自2017年1月1号起仅受理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

  杨德生:“从9月1号开始逐步地进行信息采集,然后到今年年底整个过渡期结束。2017年1月1号以后,如果纳税人没有进行这个实名认证,来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税务机关就有权先对纳税人进行实名认证,然后再给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