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349号提案答复的函

07.07.2016  03:52
 

皖国土资函〔2016〕1032号

省发改委:

省民建提出的聚焦“调转促”加快园区转型升级的建议,经建议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工作,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全省每个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向开发区提出节约用地的意见和建议。

二、即将出台《安徽省低效土地利用处置暂行办法》,对低效土地处置的认定标准、处置原则、措施方法、奖励问责等作了规定。

三、在安徽芜湖市进行土地二次开发的试点工作,处于中期评估,经验成熟后全省加以推广。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联系电话:0551-62553116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