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37号提案的答复

10.08.2016  04:37
 

皖国土资函〔2016〕1253号

省水利厅:

我厅对省政协委员张国芳《关于加大皖北地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已分解下达至各省辖市,且在下达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对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二是省级预留了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按照《安徽省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用于省级立项或市级立项但用地面积大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

三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1号),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

联系电话:0551-62553075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