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53号提案的答复

12.07.2016  01:06
 

皖国土资函〔2016〕1088号

省发改委:

我厅对省政协委员耿玲《关于实施阜阳机场扩建升级的提案》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阜阳机场扩建工程建设,在建设用地预审及土地指标上予以保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

联系电话:0551-62553075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