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第150号建议答复的函

06.07.2016  14:46
 

皖国土资函〔2016〕1011号

省发改委:

我单位对省人大代表刘丽辉关于加大对安徽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扶持力度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目前土地报批环节共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两项费用,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留成20%,市县分成50%;水利基金省级留成50%,市县分成50%。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属政府性基金,按规定应专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也是政府性基金,也有规定的使用用途。如返还省级分成部分,必须由省政府作出决定并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

联系电话:62553086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