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

23.09.2014  09:4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2日讯 2014年7月17日,国家林业局在京召开全国森林公安工作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成立30周年座谈会,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王海忠局长在会上回顾了30年来森林公安取得的成绩,展望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安排了近期重点工作。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30年来森林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 1984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林业部设立公安局,以统领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强化资源保护和林区治安管理。30年来,在国家林业局党组和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森林公安局团结带领广大民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森林公安工作不断发展。 第一,队伍正规化极大提升。 建局以来,森林公安机构、名称、队伍建设、干部管理、教育训练等重大事项得到逐步落实和规范。2003年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地位作用,提出了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措施。2005年国务院下发“42号文件”,将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至此森林公安迈入正规化建设新阶段。目前,森林公安全面建成四级组织体系,机构由4000多个增加到近7000个,警力由3万人壮大到6万多人,近70%机构由林业内设机构改为直属机构。大专以上民警比例由3.6%提升到86%,公安、法律专业的民警由不足1%上升到15%。 第二,森林资源得到依法保护。 森林公安相继组织开展了可可西里一号、亮剑、天网等30余次专项行动。办理涉林案件434余万起,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40万人次,涉案总价值达630亿元。其中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上千起大要案件,严厉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批滥占林地“四乱四滥”违法犯罪。积极参与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等森林防火工作,从速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20多万起。集体林改以来,森林公安出动数十万人次警力,参与调处化解山林权属纠纷10多万起,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积极参与国际履约执法,加强敏感物种及其制品保护,获得多个国际奖项。 第三,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大力支持下,森林公安各项投入不断增加。2001年以来,中央安排专项投资,改造了200多个森林看守所,新建了3000多个派出所,立项建设业务用房500多个。从2010年起建立了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转移支付政策。森林公安警车、计算机、刑事侦查、枪支等警用装备不断加强,办公办案条件显著改善。 第四,执法办案逐步规范。 经积极争取,森林公安的法定职权有了较大拓展,由最初主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任务,扩展到全面承担涉林刑事案件侦查、林业行政执法和有关治安案件处罚等任务。全国已有20个省份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落实了刑事、治安执法权,8个省份推行了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有4.5万名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2.2万名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先后制定出台《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等十几项规章制度,有45个森林公安局被命名为执法示范单位。 第五,科技强警全面推进。 执法记录仪、警务通等装备逐步配备到位,先进实用的刑侦技侦装备及高科技侦查手段应用于侦破大案要案。森林公安网总体接入率达到97%,20个省级单位建成警综平台,超过70%的涉林刑事案件实现了网上流转。 第六,林区治安持续好转。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组建之初,一些林区治安一度十分混乱,哄抢林木、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械斗事件经常发生。针对复杂的林区治安形势,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组织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逐步建立了以“三情”(山情、林情、社情)“四网”(群防群治网络、边界联防网络、案件协查网络、情报信息网络)为核心的林区治安防控机制,组建了5个省际和500多个县际警务合作组织,不断加大防控力度,林区治安明显好转。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一、二级所数量稳步提升。深入推进林区禁毒人民战争,多次获国家禁毒委表彰表扬。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等重大活动林区安保任务,积极投入1998年抗洪抢险、2008年汶川大地震等灾害救助,加强大面积国有林区社会管理,确保了一方平安和林区群众安居乐业。 通过30年努力,森林公安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建警之路,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 坚持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不动摇。 二是 坚持服从服务于林业和公安工作大局不动摇。 三是 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和科技强警方针不动摇。 四是 坚持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捍卫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这个主业不动摇。 五是 坚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不动摇。 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家林业局党组和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的总要求,自觉服从服务于林业和公安工作大局,把森林资源得到依法保护、实现生态良好、林区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从严治警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提供法治支撑。 第一,要学深吃透郭声琨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发扬优良传统,锐意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保护森林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 时刻保持无私奉献、争优创先、有所作为的精神状态,以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树立森林公安昂扬奋进、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这个方针不动摇,抓住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强森林防火、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这个主业不放松,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自满、永不懈怠。 第二,在保护森林资源上,要勇于担当,全力保障国土生态安全。 建立常态治理与应急处置结合、专项打击与日常监管并重的生态保护机制。针对当前流动性、团伙性、区域性、网络化犯罪带来的新挑战,积极搭建区域和部门间合作平台,建立与其他警种和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制度,完善警务信息共享、重大行动互援、执法办案互助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理顺执法权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在队伍建设上,要严字当先,全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加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进班子”或“高配”工作。探索领导干部在林业系统内部,以及与地方公安互相交流的新路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政治练兵、业务练兵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大力培育核心价值观和选树培养典型,弘扬队伍正气。加强民警养成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及时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高度重视涉警涉案舆情处置工作,做到件件必查,事事回复。 第四,在治安防范上,要敢于亮剑,切实维护林区一方平安。 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全面落实林区社会管控措施,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立体化林区治安防控机制。密切关注林区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出现不稳定事端和极端暴力事件。积极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新路子,形成打击合力。 第五,在警务保障上,要突出重点,夯实森林公安发展基础。 继续推进市、县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抓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加强急需装备配备,开展建设达标活动,强化对枪支、警车等敏感装备的管理使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重视支持,抓紧落实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县级保障责任,积极争取林业资金支持森林公安建设。抓紧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加大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力度。加强涉林信息采集、录入和分析研判工作,强力推进网上办案工作。 第六,在工作理念上,要大胆探索,着力打造工作亮点。 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有实干才能出经验。近年来,各地根据工作需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实践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路子和经验。海南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探索出一条省级垂直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的新路子。云南立足资源大省这个实际,省政府授权森林公安承担全省涉林行政案件办理权,在拓展执法权限上走在了全国前列。四川不等不靠,多次向省政府和财政厅汇报,经费支出由农财口转到行财口列支,实行全额保障,解决了长期困扰发展的经费不足问题。新疆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严把招考关,把一批有较高学历和公安专业基础的学员招录到队伍中,强化了刑事技术力量。江西紧抓信息化建设不放手,在全国率先实现信息化建设示范省目标,强力推行网上办案工作,极大提升了工作科技含量和办案效率。同时,出台从严治警“32条”铁规铁纪,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督察和记分模式,队伍连续多年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北京加大技侦手段应用工作,连续破获多起有影响的大案,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大大提振了森林公安士气。湖北在全国率先启动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湖南探索利用警综平台开展网上督察,进一步丰富拓展了队伍管理手段。河南、甘肃、吉林、河北、陕西、安徽等省也有一些好的思路和打算,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发展的道路上不可能没有困难,克服了困难、战胜了困难就会走出一片新天地。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鼓作气抓到底,继续创造出新的业绩和亮点。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第一,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警力配置调研,推进“森林公安警力配置标准”制定工作。抓紧招考录用民警,解决编制预留和空置问题。推广应用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系统,提升政治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做好教官考核和选拔工作,不断充实各级教官队伍。制定出台森林公安宣传和舆情监测制度规定,提高宣传工作和舆情监测规范化水平。上下联动,做好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推选宣传工作。 第二,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按照“打早、打小、打苗头”的思路,对严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遏制涉林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部署开展秋冬季专项打击行动,继续抓好破案攻坚,确保打击实效。强化林区社会治安管理,继续推进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集中查缉收缴管制刀具行动、林区禁种铲毒等重点工作。大面积国有林区还重点加强林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确保林区公共安全。 第三,推进规范执法工作。 印发修订后的《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执法办案示范卷宗,启动新一轮执法示范单位评选命名活动,深化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下决心、花力气整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2014年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全部在编在职民警尽快取得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执法岗位人员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并与评先评优和晋衔晋级等挂钩。做好刑事案件优秀卷宗评选工作,发挥执法蓝本和示范指导作用。 第四,落实从严治警措施。 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层层落实队伍管理责任,加强民警法纪底线教育,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确保民警在枪、酒、车、赌等方面不出大的问题。大力推进“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队伍健康发展。 第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开展基层调研,研究提出派出所整合工作意见,并选择省区开展试点。继续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多渠道排查林区不稳定因素,组织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实战训练,切实提高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看守所管理,推进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好2014年度森林公安监所等级评定工作。 第六,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 全力推进《全国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涉林信息采集系统”研发。加快推进警综平台建设,深化日常应用,组织实施好涉林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全面完成本年度信息化建设与实战应用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提升信息化服务基层、服务实战的能力。 第七,深化重大问题研究。 结合实际,对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比如新形势下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制度框架下森林公安职责定位、森林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森林公安领导干部交流机制等问题作深入研究,为推进问题解决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