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召开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期质量评估暨汇报会

16.07.2015  18:0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16日讯     为及时掌握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二调阶段性成果、加强调查工作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调查数据及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按照《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西藏自治区技术细则》质量管理相关要求,7月10日至11日,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在拉萨组织召开了西藏自治区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期质量评估暨汇报会。自治区林规院、国家林业局中南院、昆明院和华南濒危动物所等4家调查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进行了汇报,全国和自治区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开展了技术审查,自治区副主席边巴扎西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和7地(市)行署(政府)等陆生野生动物二调成员单位听取了汇报。
      西藏自治区于2013年5月全面启动了全区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完成了13个地理单元和18个专项调查物种全部外业调查工作,剩余6个地理单元外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调查补充之中。从目前已取得的调查成果来看,全区157种常规调查物种中,除个别物种在野外未发现外,其它物种目前基本都有记录;并相继发现了喜山原矛头蝮蛇、察隅湍蛙等新物种;证实了国家和自治区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来熊在西藏的分布记录;记录到了戴帽叶猴、费氏麂、靴隼雕、猛隼、凤头鹰、棕翅鵟鹰、白领凤鹛、黑颈、白鹭、白胸翡翠、坎氏晨蛇、缅甸棘蛙、墨脱拟髭蟾、锯尾蜥虎等西藏地区新分布的珍稀动物物种。
      会议认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西藏动物二调工作,把野生动物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区林业厅的精心组织下,前期调查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技术准备充分、工作布置合理、外业调查组织扎实、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成果管理系统开发工作进展顺利,符合《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西藏自治区工作方案》的要求。调查单位严格按照《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西藏自治区技术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工作,总体调查进度符合方案要求,抽样强度均超过细则规定。技术路线正确、调查方法规范、调查记录数据准确、影像和航迹记录翔实,总体调查质量良好。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完成全区的调查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查取得阶段性丰硕成果,不但掌握了大量目标调查物种的分布栖息和种群数量、密度等第一手数据资料;还发现了喜山原矛头蝮、察隅湍蛙等新种;记录了戴帽叶猴、费氏麂、靴隼雕、猛隼、林雕等西藏地区新分布珍稀动物。同时,与会专家对各单位下一步外业补充调查、数据统计汇总还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会上,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小平指出:西藏动物调查意义重大、任务量重、难度大,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的重视下,组织有力,保障得力,目前阶段性成果丰硕,走在了全国其他省区的前列,为全国提供了示范和样本。唐小平建议:一要继续做好外业调查工作,对尚未完成调查的区域继续完成调查任务,对调查样线覆盖不太典型和重要物种没有记录、纪录较少的区域,提高调查强度,进行补充调查;二要调查的重点要逐渐向检查验收、内业统计分析转移,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尺度整理调查结果;三要认真组织好今冬明春的全国候鸟同步调查。
      边巴扎西强调:西藏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国家战略资源储备基地,其中一个重要资源储备就是野生动物资源,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摸清家底,争取把青藏高原上动物物种做一个更全面、更系统、更彻底的调查,为今后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二是要深入研究,进一步研究气候变暖、环境变化对对物种的影响。三是要加强保护,将摸清的家底、研究的成果用群众的力量保护好,为国家、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宝贵的财富。(西藏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