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队伍建设暨“双十”表彰会议

03.04.2015  16:07
 

  安徽法院网讯        4月1日,滁州法院系统队伍建设暨“双十”表彰会议在明光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高院3月24日在合肥召开的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号召全市法院在队伍建设中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强烈意识,以昂扬的精神状态,过硬的司法作风为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根基。

  该市中院院长陈严法等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全市两级法院系统政工干部和受表彰人员及明光法院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来自该市天长法院院长王凯、明光法院院长王沁、来安法院院长桑泽祥先后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各院近年来在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会上宣读了滁州中院关于对全市法院“十大优秀法官”和“十大办案标兵”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全市法院法官立足审判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敬业、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今年初以来,滁州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首届“十大优秀法官”和“十大办案标兵”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群众投票和评委推荐两种形式,通过网络、报纸投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最终来自来安县人民法院的王焕东等十名法官荣获全市法院首届“十大优秀法官”;来自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王忠良等十名法官获得“十大办案标兵”称号。另外,天长法院的万唐仓等十名法官还获得了滁州法院“十大优秀法官”提名奖。历时两个多月的滁州法院“十大优秀法官”和“十大办案标兵”评选活动圆满结束。

  表彰会上,受到表彰的“十大优秀法官”“十大办案标兵”身披鲜红的绶带走上主席台,陈严法等与会领导向获得表彰的人员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杯。

  陈严法指出,法院队伍建设的主导是各级领导,在抓队伍建设中,领导干部一定要发挥思想上的引导力、任务上的落实力、工作上的担当力和品格上的影响力,要打破“好人主义”盛行的潜规则,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通过干实事、做好人,充分发挥领导在队伍建设上率先垂范的作用。法院队伍建设的主体是广大法官和干警,一是要树立坚定的信仰,要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对法治忠诚。只有做到了三个忠诚,我们才会自觉地把审判工作当成事业来干,才会积极主动的通过办案去思考、去总结、去提高。

  陈严法指出,法官工作是一项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神圣职业,面对越来越大的办案压力,面对工作的辛劳和当事人的不解、甚至埋怨,我们一定要保持良好平和的心态。我们的工作不仅要纵向和自己比,也要横向的与其它行业的工作比,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蒙蔽,被浮躁的心态所俘虏,一定要保持法官的定力,不要跟风跑,面对严峻的反腐形势,要做到知天地、知幸福、守本份。

  关于能力的问题,陈严法强调,无论是我们即将开始的司法改革,还是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法官的能力问题始终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要始终把能力培养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要着眼努力培养一批精英型法官为目标来引导我们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定纷止争能力,始终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我们执法办案的最佳方式和最佳效果,用力、用心、用情办好我们手中的每一起案件。

  陈严法强调,全市法院在队伍建设中一定要树立争先创优的强烈意识,要通过加大宣传营造浓厚良好的社会氛围,善于创新,以问题导向来推进我们的工作,努力打造和树立滁州法院队伍建设的新品牌。在当前司法改革和滁州法院科学发展的关键期,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好的司法作风、更好的工作业绩,为推动滁州“三个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