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取消商品房限价令 价格由开发商自行确定

16.06.2015  13:57

6月15日下午,省物价局发布通知称,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企自行确定,各地不得通过成本审核、价格认证等方式干预房地产价格。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物价部门的限价令将取消,未来楼市行情或因此趋好。

此前我省曾规定,因市场、成本等原因确需上调备案价格的,必须向当地物价部门重新备案。

省物价局:房价调整由开发商做主

6月2日,省住建厅、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

昨天下午,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这一政策,各地不得通过成本审核、价格认证等方式干预房地产价格。

同时,自2015年7月1日起,暂停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通知》(皖价控〔2013〕82号)中“每次备案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的规定。这一政策的出台,也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限价令或将取消。

专家解读:备案松绑刺激楼市发展

据了解,此前我省多市实行房地产价格备案制度,比如合肥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限价政策,“ 为防止房地产开发单位虚报价格,低开高走,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向下浮动范围最低不得超过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格的5%;超过5%的,应当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凌斌先生表示,过去我省出台限价令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 以合肥市为例,正是由于房地产价格备案制度的存在,过去很少出现楼市疯涨的局面,也不至于频繁出现地王,房价是稳步上涨的,也让住宅和商业用地比例控制得很好。所以,即使是2014年全国很多城市楼市萧条的时候,合肥房地产发展形势依然很不错,因为泡沫比较少。”

他认为,随着“限购”“ 限贷”政策的取消,以及现在限价令的退出楼市,未来合肥楼市将迎来大好局面,“ 合肥楼市因为刚需比较多,所以房价上涨很正常,省内其他城市就不好说了。”凌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