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07.02.2015  10:53

  记者2月6日从省编办获悉,为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七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我省对应取消7项行政审批项目、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并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国务院近期公布取消的41项行政审批项目中,除34项我省没有对应的外,其余7项全部取消。对国务院公布下放管理层级的17项行政审批项目,除我省无承接任务的9项外,省本级承接6项,省级以下承接2项。取消的审批项目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初审”“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初审”等。

  安徽省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的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涉及证券、保险、土地估价、公路水运、金融理财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41项,涉及民航、粮食、农业等领域。

  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82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包括石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