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政府发文部署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12.10.2015  10:47

近日,阜阳市政府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阜政发〔2015〕45号),全面部署阜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这次普查,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全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明确,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仕仁为组长,副市长刘树生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阜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要设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对普查的时间和内容、普查的对象和范围、组织实施、经费保障作出具体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运用自主卫星资源、智能手持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普查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做好同宣传部门的策划和组织,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赢得广大普查对象支持配合;四是确保普查质量。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普查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