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发布

30.09.2014  13:30

  1950年9月30日,林垦部发布《关于秋冬季林业工作的指示》。
  1953年9月30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应成为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山区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应成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各级人民政府在布置农村工作时,应将林业工作列为应有内容,并作统一计划和统一安排。
  198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邮政发行《祖国风光》普通邮票(磷光)1套3枚,志号为普22甲,邮票图名为“海南风光”、“万里长城”、“东北林海”。
  1994年9月30日,中国邮政发行《武夷山》特种邮票一套4枚,志号为1994-13T,邮票图名为“玉女峰”、“九曲溪”、“挂墩”、“高山草甸”。
  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998年9月30日,甘肃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从1998年10月1日起,在白龙江、洮河、小陇山等10个国有天然林区,全面停止采伐,并关闭林区及林缘地区的所有木材市场。
  2000年9月30日,中国香港邮政发行《香港湿地——雀鸟乐园》珍贵邮票小册子及套褶各1枚,内附2枚小型张,每枚小型张有邮票2枚,邮票图名为“黄胸鹀”、“细咀滨鹬”、“罗纹鸭”、“黑脸琵鹭”。
  2001年9月30日—10月10日,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杨继平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访问加拿大,从高层进一步推进中加两国的林业合作。
  2013年9月30日,国家林业局驻北京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北京办事处)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出席仪式并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