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抢购 小心被“秒杀”忽悠

29.10.2015  06:10

  “双十一”将至,广大“网购族”很容易被电商推出的诸多优惠所打动,纷纷准备秒杀、抢购。不过,合肥市消协与合肥市工商局联合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避免一些消费“雷区”,如“秒杀”暗藏限制条件、先提价再降价的“假促销”等。

  案例一

  网购手机被快递弄丢,索赔成难题

  小刘花了1600元在某电器商城抢购了一款手机,比市场价便宜200余元。小刘随即全额付款并承担15元运费,然而,手机却迟迟未到。多方联系后,小刘得知是快递公司弄丢了手机,但由于小刘未选择保价,快递公司只愿赔偿5倍运费,共计75元。

   提醒

  寄送贵重物品最好保价

  由于快递单普遍为格式条款,其中对没有保价物品丢失、损毁的赔偿标准设定了对消费者不利的条件,如3~5倍邮费限制,有的公司设定最高赔偿额500元。对此,消费者网购时,特别是购买贵重商品时,应与商家确认选择信誉好的快递公司,并选择保价运输。

  案例二

  买电脑参与“秒杀”,结果被忽悠

  马先生在一电器商城选购电脑,看到网页弹出某知名品牌一款6800元电脑开展满1000赠100元消费券活动(多买多赠),达到5000元还可加抽iPhone6手机。他点开链接,发现该品牌电脑符合自己要求,且正在倒计时抢购,于是下单秒杀。可当他再打开第二页“赠品活动详情”时,发现赠券的使用条件非常苛刻:限购指定品牌产品且一次只能使用50元,所抽最高奖iPhone6手机只有一部。

  提醒

  拼手快要先排除“障眼法”

  根据规定,电商应当在网站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附条件的促销广告,应当将附加条件在促销广告页面上一并清晰完整表述。显然,商家的“障眼法”激起了马先生的购买欲望。面对“秒杀”等促销字眼,消费者要自觉抵制不法经营者“超低价、大赠送”的诱惑。

  案例三

  名牌牛仔裤突然提价,实为“假促销”

  朱女士是某知名品牌牛仔裤的“粉丝”,去年她看中该品牌一款小脚紧身裤,准备“双十一”出手。然而在11月10日白天查看网页时,这条裤子标价为259元,但到了晚上10时左右,价格变成了359元。商品图标下还特别注明“双十一购物狂欢价预告”。

  提醒

  消费者可留证据索赔

  “双十一”促销过程中,有的商家会先涨价后降价,看似价格降了,实则与以前持平甚至更高。有的商家以商品缺货为由,造成实际购买时无法以低价完成交易;有的商家将库存产品甚至已经换季产品拿出来销售。对于商家的欺诈销售行为,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可按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提出“退一赔三”要求。(吴翔 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