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双创28条新政 将实现全市公共区域无线信号全覆盖

20.10.2015  12:57

昨天,在全市“双创示范”工作动员大会上,《 合肥 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正式发布。据测算,按照推进“双创28条”政策,完成我市制定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将投入27亿元。

鼓励构建双创平台 新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奖补100万

“双创28条”从3个方面支持鼓励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在众创空间建设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及年度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资助50万元运行经费。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孵化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在打造创业创新基地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或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现行3年创业园区补贴政策再延长2年。在用地保障方面,纳入多层标准化厂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

拓展创业创新服务 全市公共区域无线信号全覆盖

“双创28条”从7个方面,积极拓展双创服务。在构建公共服务网络方面,加快“无线城市”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全市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在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方面,支持面向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行业公共技术服务的“X”专业化平台建设,最高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在开放共享科技资源方面,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租用纳入安徽省及合肥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的仪器设备,财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完善基层创业服务方面,对从事社区O2O电子商务的初创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国内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肥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县级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达到20个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在扶持小微企业提档升级方面,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由县级财政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发行“大湖名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基金”

全面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政策。制定合肥市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办法,落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以及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

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安排中小企业转贷专项资金,以基金形式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担保、代偿资金池,由国有控股公司运营管理,转贷业务风险容忍度提高至30%。设立小微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安排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对当年新招用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在500万元及以内的,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在创新财政金融产品方面,发行“大湖名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基金”,设立总规模30亿元创新型金融产品,以委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年化综合成本不高于10%的资金支持。同时,开展“大湖名城中小微企业成长贷”业务,鼓励市属平台公司发行专项中小微企业财政金融产品。

在加强资本市场融资方面,由上市融资后奖励向股改补助转变,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完成“规改股”的企业单户奖励50万元。鼓励“两化融合”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化、智能制造等融资租赁服务,对年度为企业提供融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我市将建立基金风险容忍和尽职免责机制,天使投资基金风险容忍度提高至30%,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风险容忍度确定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