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 害人害已

04.09.2017  11:33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9月2日,六安市金寨县公安局燕子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燕子河镇S209省道102公里处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到路边水泥护栏,摩托车驾驶员及摩托车上三名乘客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并与路过群众协力救治伤员。因四名当事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民警便联系救护车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待医生检查后,驾驶员徐某的情况比较稳定,民警便询问徐某事故情况,细心的民警发现该徐某步履蹒跚,步伐一轻一重,但医生称徐某的下肢并未受伤。民警靠近徐某后闻到徐某口中酒味很重,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当即将徐某口头传唤至燕子河派出所办案中心接受询问。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为141mg/mL,涉嫌醉驾,便将徐某带至燕子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抽取血样。后经询问,该徐某如实陈述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事实,等待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车,害人害已。徐某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对家人的极度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的淡薄。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