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迅速稳妥处置一起滥用“清真”标识案

22.11.2016  20:40

 

11月21日中午11时20分,青海回族群众马成龙、张子福到县民族宗教局反映,县城团结路农贸市场有人冒用“清真”标识售卖牛肉,认为这是对穆斯林的侮辱,且当事人态度蛮横,他们要求政府予以处理,否则将会同其他穆斯林“用自己的办法解决”。

 

县宗教局高度重视、特别慎重,及时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保大队获悉后,及时派员到农贸市场开展联合处置工作。11点40分,3个单位到达现场,确认涉事摊位为B075,其新悬挂的广告牌上确实印有汉、阿拉伯文“清真”字样,但时值中午,摊主桃州镇苏觉村田某已经收摊回家了。通过电话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其在半小时内自动拆除违规广告牌,12点30分,当事人自行拆除了广告牌。县宗教局及时向反映人反馈了相关信息,他们对政府的重视表示感谢,及时平息了事态。

 

这次案件的及时处置,得益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坚持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得少数民族同胞有事找民族工作部门,也让全社会包括商贩理解支持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