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认真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工作

30.11.2015  18:35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农办财〔2015〕25号)要求,以及南陵县农委有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南陵县籍山镇认真做好宣传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工作具体内容为:生猪规模养殖户畜禽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实施单位应为2014年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且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二、围绕绿色增效技术攻关,支持生猪规模养殖户在实施水污分流的基础上,建设沼气池及三级沉淀池等粪便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以及购置、安装猪粪干湿分离机、立式离浆泵、高压消毒枪等设备。

三、申报单位对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实施内容必须为新建),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县畜牧兽医局(一式三份,需提供电子版及有关附件材料)。

四、公开竞争立项,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所需仪器设备实行统一招标,沼气池及三级沉淀池等土建工程执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未达标、县级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不能整改到位的,取消该项目扶持资金。

( 来源:南陵县籍山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