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社会救助“四化同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

19.05.2015  11:36

      为实现低保动态管理化的应保尽保,灵璧县民政局坚持“层层把关、科学分类”原则,四化同步着力推动低保规范化管理。
      一是报告定期化。建立低保家庭定期报告制度,规定低保家庭应当将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化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机关一月一报,对连续二次或12个月内三次未报告的视为自动为弃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是分类科学化。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低保对象身体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二类为低保家庭中有特殊困难,较长时期内家庭收入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的低保对象;三类为收入来源不稳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
      三是核查常态化。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县民政局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核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核查,保障情况异动实现常态化。低保金的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按月操作,有效预防“死人吃低保、空挂户吃低保和不符合条件对象吃低保”现象。
      四是备案程序化。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备案对象、备案程序和备案对象管理,并建立了备案对象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上报单位:灵璧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