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多措并举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

29.06.2017  17:16
 

  安徽法院网讯    舒城县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摸索、总结人民陪审工作工作规律,不断开创新方法,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注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

  注重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与规范性。强调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规范选任条件,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选任。对推荐人员严格考察,优先选任政治觉悟高、道德操守好、纪律作风强和心理素质优等综合素质较高人员。注重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院政治处统一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人事管理,通过先期公告、征求意见、实地调查、政治审查、组织研究、上报审核、提请任命等程序,选任有热情、有能力、有干劲、有履职时间的优秀人才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

  细化管理强化培训考核。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细化人民陪审员管理、协调、培训、考核工作,做好基础台帐记录,年底根据参审次数、庭审表现、纪律作风作出综合评定,作为评先评优和继续任命的依据。将培训工作纳入法院整体教育培训规划,采取定期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法官授课、专家讲座、庭审观摩、订阅报刊等方式,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审判业务培训,提升参与庭审和评议案件的能力。抓好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基础知识、人民陪审制度、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为人民陪审员购买办案手册等业务书籍,帮助其提升业务素养。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方面的考核。

  注重保障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必要经费开支和工作津贴,加强与其原单位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工审矛盾,形成独立的人民陪审员经费预算;正确引导人民陪审员深度有序参与司法活动,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各个环节中的独立表决权;保障人民陪审员审阅案卷、调查、评议等各项陪审权利;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审理执行以及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过程,充分发挥陪审员纠纷化解、法制宣传、廉政监督作用。严格对人民陪审员纪律要求,要求人民陪审员履职时尽可能穿正装,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及庭审规范,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司法廉政和作风教育活动,帮助树立公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近年来,尚未收到任何针对人民陪审员不廉不公的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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