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东至县残联简报(第152期)

07.09.2015  10:33

 

东至残疾人 第十二期     (总152期) 东至县残疾人联合会编印                          2015年9月1日   ★ 九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总负责人:李志方) 一、民生工程 1. 县残联开展民生工程电话回访活动(含白内障复明对象、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象、精神病药费补助对象)。针对电话回访出现的问题,督促乡镇各项民生工程的回头看和自查工作,畅通“最后一公里”, 提高民生工程知晓率和满意度。(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孙慧、汪煜媛、徐丽、师伟、各乡镇残联) 2. 跟踪和服务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中63名在训的残疾儿童(脑瘫3人、孤独症4人、智力10人、人工耳蜗4人、助听器1人、四类康复41人),做好儿童适配器具的后续工作。4名人工耳蜗儿童在安庆初筛合格,等候省复查、通知。(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刘慧苹、师伟) 3. 部署2015年各项民生工程乡镇互查工作,督促乡镇残联迎接检查(资金打卡情况、档案资料准备、回访情况、档案资料准备、档案资料准备、补缺补差情况)。(分管领导:李志方,主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刘慧苹、孙慧、汪煜媛、徐丽、师伟、各乡镇残联) 二、组织建设 1. 做好主职及单位工作周志的记载和上报。(办公室) 2. 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县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徐丽) 3. 通过开展民生工程回访和检查,加强乡镇残联、村(居)残协的规范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孙慧、徐丽、各乡镇残联) 三、宣传、教育、体育工作 1. 继续办好《东至残疾人》。(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徐丽) 2. 做好残疾人事业、惠残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刘慧苹、师伟、徐丽、汪煜媛、各乡镇残联) 3. 确定我县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形式,做好 “一人一案”工作和52名适龄未入学的残疾儿童的“劝学”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师伟、各乡镇残联) 4. 做好今年残疾大学生的救助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师伟、各乡镇残联) 四、康复、就业工作 1. 协助地税部门,做好2014年度全县用人单位残保金征收扫尾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何先松、汪煜媛、地税局基金办) 2. 根据省市就业文件要求,做好2015年度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完成下达的就业指导任务数。(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何先松、汪煜媛、各乡镇残联) 3. 利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场地,启动为肢体残疾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 4. 总结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准备相关材料参加市残联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会议。(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何先松、汪煜媛、各乡镇残联) 五、党务、政务工作 1. 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主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孙慧、徐丽) 2. 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工作(单位帮扶贫困村铁炉村,干部帮扶9户贫困户工作),支持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主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孙慧) 3. 做好残联机关档案、党风廉政、计划生育、机关效能、权力清单、涉企收费、机关工会、财务预算等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陈迪龙、孙慧、徐丽、师伟、汪煜媛)                         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残联,县委刘社教副书记,县政府吴东山副县长。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群众工作办公室,县作风暨效能办,县党务公开暨权利公开工作办公室,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县直工委,残工委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