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强化措施抓好退耕还林档案管理

11.09.2014  11:3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11日讯     2000年,湖北省竹溪县被列为全国174个、全省4个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之一,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32万亩。在15年的建设历程中,该县始终把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扎实建档。自2000年实施工程建设以来,竹溪始终把档案建设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专门聘请县档案局人员到局退耕办对退耕还林档案建设进行专门的培训和指导,并且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目前已配备6个标准退耕还林档案柜。为做到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符合工程建设要求,该县档案局派专人到林业局检查指导工作,在业务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解。该县林业局为抓好退耕还林档案工作,配备专门的档案人员并解决编制,多次派人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在资金和业务培训方面给予倾斜。
      二、强化责任,完整归档。该县林业局推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时报送资料的乡镇技术员和对档案资料管理不善造成影响的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年终与目标管理考核和奖金挂钩。同时,每年县退耕办在县级自查验收时都将档案管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县退耕办专门统一下发档案目录,规范退耕档案的归案工作。此外,在查阅档案资料时实行承诺制,凡领导或林业技术人员需查阅该县有关退耕还林方面的资料,保证随时查阅,保证资料齐全,周到地服务。到2000年以来,该县林业局共接待全县近10个乡镇、查阅600多人次查阅要案,调卷500多卷,及时利用建立的技术资料为近100多名群众排解退耕还林矛盾60多起。同时,为县检查机关和纪委部门提供有效档案资料证据近30多次,保证了对违纪案件的有效查处,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三、专人专柜,规范管档。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的好与坏,直接牵涉到国家政策执行,退耕农户钱粮兑现等林农的切身利益,为了加强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该县林业局从2000年开始,从管理人员入手,确定一位能力强,素质好的技术人员为专门的档案管理员,15年内没有调整工作岗位。在退耕还林档案收集和管理中,明确工作职责,在收集资料时,除电话联系外,该县退耕办档案管理人员每年还主动下到乡镇进行收集,保证退耕还林资料的及时归档,给资料的查询提供有效服务。
      四、加大投入,安全存档。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县林业局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2003年该县林业局在市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档案局的支持下,花费2万元在现有的一间大办公室进行改造,专门装修了一间10平米的档案室,在全局都没有配备空调的情况下率先对档案室安装了空调,同时为退耕还林档案室更换了电脑,配置了灭火器和防潮剂。为了保证退耕还林档案建设管理,林业局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退耕还林档案建设。并在2004年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资金为全县15个基层林业站配备了电脑,建立和完善了乡(镇)工程档案系统,目前所有乡镇林业站都建立纸质和电子两套工程建设档案。
      五健全制度,依法治档。在健全制度上,一是规范了归档程序。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由专职档案员立卷保存,专人负责。二是严格建档内容。县局档案对国家、省、市、县委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文件、本局内形成的会议以及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安排实施意见等均建有专档。在技术档案管理上,既保存林业工程建设的规划、作业设计方案,也对外业调查工作中的图、表等第一手材料进行严格管理。他们对照片、音像制品、视听材料等多元资料同样进行统一建档,力求建档规范,保存完整。三是实行依法治档。档案管理均由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在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上一律实行借阅登记、限期返还制度。凡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由查阅单位开具证明,经主管局长或局长同意后,方可查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将原始档案带出档案室,如发现泄密或造成档案材料失窃者,按照《档案法》及有关制度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