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砀山县强力推进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

01.12.2017  21:24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是贫困群众最为担心的问题。今年以来,砀山县积极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强力推进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该县以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财政局、卫计委、扶贫办、人社局出台《砀山县2017年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该文件对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对象、保障政策、资金筹集、资金结算、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就医报销程序和标准。同时指出,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综合补偿后,其余合规费用再由政府不低于90%兜底保障。

  及时兑现保障资金。该县建立贫困人员“一站式”结算模式,贫困人员出院时,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求助、财政兜底及个人支付。贫困患者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费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求助及财政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贫困患者拿出院发票到基本医疗管理机构报销,扣除个人承担部分,其余全部报销。

  建立精准核对机制。该县民政局与县扶贫办之间建立精准核对机制,有效利用经济核对平台进行家庭成员信息对比,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真实性、唯一性和逻辑性。同时加强和县卫计委、县扶贫办的动态对接力度,及时把县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中。

  强化政策宣传。该县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短信、宣传手册、大型动态宣传展板等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砀山县共补偿48451人次,民政补助14561159.78元,财政兜底9574093.13元(其中住院补偿33627人次、民政补助13923905.92元、财政兜底9284953.72元,门诊单病种补偿14824人次、民政补助637253.86元、财政兜底289139.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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