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金寨县建立电商发展千万元奖补资金

30.10.2015  10:45

为扶持和培育农村电商企业发展,近日,国家重点贫困县金寨县在财政极为困难情况下,建立了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奖补资金,2015-2016两个年度电总额为1000万元。重点支持五类电子商务发展: 一是鼓励涉农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设立电子商务 专项资金 ,鼓励涉农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围绕 农副产品 、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整合行业资源,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行业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1-2家。 二是支持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支持生产型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建设区域O2O平台,对应用电子商务从事经营的,根据不同类型和年度营业额度,从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给予5-10万元的相应奖励。 三是鼓励基础网销产品经营。 对新开发的网上销量达1000份以上的单品,给予开发或生产企业1000元奖励;超过部分按照0.2元/份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奖励时限为一年。 四是引导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对获批国家、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专项资金;对获批国家、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专项资金。 五是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引导企业推进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建立高效便利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对认证的企业跨境结算和服务系统,专项资金给予实际投入15%的资金补贴,最多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