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坚持做好退耕还林年度自查

18.12.2014  12:51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18日讯     为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保证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防止在国家阶段性验收后,出现反弹。11月至12月份,湖北竹溪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组织专班对实施退耕还林以来的各年度的造林保存面积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验收,为全县年度政策兑现提供保证。
      一是进一步核实造林面积。确保工程造林面积真实,确保质量合格。为确保所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面积得到全面保存,自查验收工作不仅落实到小班、地块,还落实到每一个退耕农户。做到地块、面积、质量“三落实”、“三清楚”,工作三到位。
      二是进一步做好管护工作。通过此次自查, 对因干旱等造成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的退耕还林地尽快进行补植;对因灾损毁严重的退耕还林地,能够重新造林的及时补植补造,对无法重新造林或被征占用的退耕还林地,在面积不减、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易地重新造林。对病虫鼠兔害严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的退耕还林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防治。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根据检查和自查结果,对每一个小班、每一户退耕农户的档案进行全面整理,该补充的尽快补充,该修正的及时修正,该完善的要抓紧完善,保证每一个退耕农户的退耕还林情况和政策兑现情况清清楚楚、齐全规范结。
      四是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总结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全面梳理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大户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大户承包,保障退耕农户的利益。坚决纠正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退耕还林地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对涉及到群众上访面积,一查到底,坚决整改到位,切实保证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