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期管护

16.08.2017  19:32

近年来,砀山县多措并举加强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期的管护,自2016年以来,全县投入县级管养资金240万元、群众集资等其他渠道资金104万元。

明确管护责任。砀山县2015年成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护小组,县政府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责任主体,镇(园区)成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护站。明确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作用,层层分解落实管护责任。

落实设备维修经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验收后,该县采取面向市场招投标方式,将管护责任委托给中标公司,并与中标公司签订管护责任书。农村集中供水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大型设备的维修采取先报修,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再维修,最后进行决算、审计。大型设备的维修经费,县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60%,中标公司承担40%。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砀山县开展关键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对净水员、水质检测员等关键性岗位的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培训,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得到很大提升,同时将人员培训形成长效机制。

信息动态化管理。该县采用信息动态化管理的手段,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工程地点、设备设施以及设备的损坏维修情况等信息录入信息库。根据信息库数据,农村安全饮水检查组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点进行汛前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并现场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加强水质监测。该县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环保部门责成造成污染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污。建立农村安全饮用水监测网络,定时、定点对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饮用水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扩大宣传范围。砀山县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农民对饮水安全的重视程度。同时,调动和鼓励农民参与建设,唤起农民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认同感、拥有感和责任感,消除损害设备的人为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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