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人大建“三机制”促议案建议办理“三转变”

04.11.2015  16:37
今年以来,含山县人大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转变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建立领衔办理机制,促使办理工作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由常委会负责人领衔督办,县政府相应地以文件形式明确了领衔办理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办理责任。由领衔负责人牵头,各承办单位按照“办前有联系、办中有征求、办后有回访”的要求,办前,向提案代表了解办理诉求;办中,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方案;办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答复,办理工作从过去的“文来文往”向现在的“人来人往”转变。 二是建立责任督查机制,促使办理工作从“一家承办”向“多头联办”转变。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对职能明确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对职能交叉、跨部门的,坚持“谁牵头、谁主办”;对所涉事项职权难以确定的,坚持“指定谁、谁主办”,保证每件议案、建议有人办、能落实。县人大人选工委会同县督查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办单位也积极配合,保持与提案代表的联系畅通,形成良性互动的办理格局。 三是建立工作落实机制,促使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县人大常委会注意化解 “重答复、轻解决”现象,注重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突出代表反映问题的落实。对议案、建议所涉及的问题,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能解决的,强调立即办、快速办;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求列入计划,逐步推进。如:在办理徐方菊代表“关于建设清溪镇董城村彭洼路”、金荣轩“关于修建清溪镇半湖村农村公路”等建议的过程中,县交运局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节奏,目前,两条道路均已建成通车;在办理周宗保代表“关于在运漕镇设立交警中队的建议”时,县公安局会同运漕镇,在一时难以新设交警中队的情况下,通过安排驻点警力,加大执勤执法力度,提案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截至目前,该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收到的3件议案、67件意见建议已100%办理结束,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含山县人大办  郭峰)
信息来源:含山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