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五个强化”扎实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16.07.2014  11:32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齐推进。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5位副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规格创建工作指挥部;对全县范围内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积极协调解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抓落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强化宣传推动,确保氛围浓。在县电视台《法制郎溪》栏目开设专栏,由律师对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举案说法;同时将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常识以字幕形式滚动播放。利用《今日郎溪》等媒体,结合“4.22”地球日、“ 6.25”土地日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创建动态和成果;共悬挂宣传横幅160余条,刷写固定标语230余条,印发《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本,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余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国土资源,人人有责;节约集约用地,人人参与;依法依规管地,人人行动”的浓厚氛围。
        强化巡查防控,确保防得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动态巡查网络,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有效破解国土资源执法“发现难”问题。制定《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办法》,明确巡查频率和报告制度,各乡镇国土所进行日巡查、日报告;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移动信息平台,在全县各村组共聘请411名国土信息员和协管员,由信息员反馈每日巡查情况;并对重大案件实行当天报告,当天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报告,坚决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土地管理,确保管得好。在制度方面,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加强耕地保护、促进集约用地、严格土地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在责任方面,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印发《郎溪县关于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办法》,加强对相关部门落实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日常监管,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做到守土有责。在整改方面,对违法用地逐一排查、逐宗提出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状况。
        强化执法问责,确保查到位。设立国土资源管理巡回法庭和国土资源警务室,创新建立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对工作不力、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积极破解国土资源执法“制止难、执行难”问题。县国土局联合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对存在违法建设的,抽调人员进行攻坚拆除;对复耕复绿不到位的,责令所在乡镇立即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对拒绝按照规定整改的,严格对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坚决做到执法巡查“零缺位”、违法用地结果“零发生”、责任追究“零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