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繁昌县“三巩固”激发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

02.12.2014  10:41
      一是巩固工作力度和氛围。 县委、政府定期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会、形势分析会、调度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经常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对一些重大人口计生问题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新建县计生服务综合楼,落实对国有大集体企业职工退休和城镇无用工单位居民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巩固 一票否决 机制。 坚持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动摇,不断完善考评机制。把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在干部提拔、评先表彰时预先征求县人口计生部门意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县直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镇级考核实行末位重点帮扶,连续两年末位实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       三是巩固常态化工作机制。 按照“县指导、镇负责、村为主”的要求,全面完善县、镇、村三级岗位责任制。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定期入村(居)调研;县人口计生委坚持每月召开计生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工作分析会议,做到人口计生数据分析到镇,工作调研到村、政策宣传入户、个案销号到人。镇级均出台计划生育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把联系村计划生育情况同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考核挂钩,明确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村级建立村两委干部计划生育分片管理、任务到人的包保责任制,实行“一票三挂钩”,即计划生育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与村集体(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与村干部任用、奖罚挂钩。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村(居)为主”工作机制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村(居)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合格村(居)创建活动,每年进行评估表彰。(程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