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六安市商务局副局长束长辉渎职受贿领刑6年

07.08.2014  13:48
导读:由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原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会长束长辉(正处级)渎职、受贿一案,经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5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

日前,由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原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会长束长辉(正处级)渎职、受贿一案,经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5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

束长辉在担任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会长、六安市市直改革领导组成员、商之都指导组组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损失710余万元;在担任六安市商务局副局长、六安市商贸流通协会副会长、会长、调研员期间及退休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22.5万元。一审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此前,六安市原副市长蒋应平在六安商之都改制过程中,多次收受六安市华侨友谊公司负责人冉昆峰行贿,累计达人民币28万余元和两台海尔牌挂壁式空调。蒋应平收受贿赂后,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六安市华侨友谊公司的国有资产流失,造成国有财产损失达700余万元。今年7月8日,其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马鞍山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