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厅原厅长陈良纲受审 拒绝律师为其辩护

29.08.2014  10:17
核心提示: 第一次开庭前临时更换律师,第二次庭审中律师突然主动退出,备受关注的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贿一案,在延期3个月后,于8月28日在宿州中院开庭。令人意外的是,庭审中,陈良纲不仅全盘否认指控,还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进行辩护。

第一次更换律师,第二次律师主动退出,这次又拒绝律师为其辩护

省国土厅原厅长陈良纲涉贿901.79万元受审

第一次开庭前临时更换律师,第二次庭审中律师突然主动退出,备受关注的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贿一案,在延期3个月后,于8月28日在宿州中院开庭。令人意外的是,庭审中,陈良纲不仅全盘否认指控,还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进行辩护。

法庭上的陈良纲

两次因律师问题庭审延期

记者从宿州中院了解到,8月28日的庭审其实应当在5月28日就进行。由于律师的问题,该案的庭审一延再延。

据介绍,陈良纲涉贿一案原定于2014年5月28日开庭审理。就在庭审的前一天,5月27日,陈的家属突然提出要求变更陈的辩护律师,随后法院同意对该案延期审理。决定在7月23日开庭。不久,安徽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某某接受委托担任陈良纲的辩护律师。

7月23日,法院如期开庭此案。庭审开始后不久,变故再次出现,辩护律师突然当庭提出与被告人陈良纲解除辩护关系,而陈良纲也当庭表示将另行委托辩护人。鉴于此,庭审无法继续,法庭决定休庭,择期另行开庭。

随后,安徽省高院通过微博发布表示,为依法保护被告人陈良纲的辩护权,法庭决定休庭,择期再行开庭。

安徽“土地爷”被控受贿9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3年,陈良纲在担任安徽省国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副厅长、淮北市委副书记、安徽省国土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安徽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某土地复垦整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用地计划安排、土地指标审批、新增耕地项目验收、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人事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涉嫌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计人民币298.1万元、美元2万元、 购物 卡7.5万元及两公司分红款及股本金596.1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01.79万元,美元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收受安徽某公司10%股本金300万元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全盘否认指控拒绝律师辩护

庭审中,陈良纲当庭翻供,对检方指控且自己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认的受贿犯罪事实全盘否认。公诉人出示了陈良纲亲笔签字确认的讯问笔录和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后指出,这些证据足以认定起诉书指控的陈良纲受贿犯罪事实。

公诉人认为,陈良纲受贿数额巨大、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且对多起犯罪事实拒不认罪,没有自首、坦白、检举立功情节。虽然部分数额系受贿未遂,但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及其拒不认罪的态度,应当对其依法从重处罚。

据了解, 8月28日开庭前,为了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宿州市中院指定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宿州市拂晓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为陈良纲辩护。但是在法庭上,陈良纲认为法院指定的律师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了律师为其辩护。

庭审结束后,由于案件复杂重大,法庭宣布将经过充分合议后,择日宣判。(曹杰记者 雷强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