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长江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基本情况

01.02.2018  15:01

      1月31日上午,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殷福才通报长江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基本情况。新华社、人民网、中央电视台、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近二十家中央驻皖及省内主流媒体参加了本次通气会。

      2017年汛期过后,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通过侦办“10.12”重大污染环境案,牵出多条由浙江、江苏向我省境内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案件线索。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在铜陵段查扣7艘非法转移疑似固体废物的船舶,在马鞍山段查扣1艘非法转移生活垃圾的船舶,8艘船舶共计装载固体废物近7千吨。另据船主交代,曾于11月初将2400余吨固体废物倾倒在铜陵市长江沿岸。截至目前,8艘被扣押船只已有7艘安全押回原装载码头,剩余1艘预计今天抵达江苏原装载码头。

      殷福才介绍,“10.12”重大污染环境案,揭开了固体废物跨省非法转运由陆路改为水路的“黑幕”。案件发生以来,省环保厅高度重视这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加大力度打击此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彻底杜绝利用水路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和危废现象发生,确保长江沿线及我省生态环境安全。

      殷福才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责成铜陵市环保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倾倒现场布设警戒线、设置警告牌,实施必要的覆盖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在环保厅内部明确专人,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保持沟通,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有效进行;三是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开展全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联防联控;四是抓紧履行检测鉴定资金申报程序,为危废鉴定、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提供保障;五是根据固废检测鉴定结果,按照固废属性进一步妥善安全处置,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省多部门联合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外地固体废物非法向我省境内转移、倾倒和处置事件屡有发生,尤其是2017年下半年发生的长江“10.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