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召开2015年第11次理论学习会

30.11.2015  18:15

  11月27日,厅党组中心组召开2015年第11次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通报有关违法违纪案件情况。

  学习会由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罗宁主持,厅党组书记、厅长施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领导闫如政、丁庆领、程跃辉、徐敬启、江宗法,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施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我们今后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全会精神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和重点内容。各单位、各支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在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吃透精髓要义、抓好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省里实施调转促重大战略和4105计划、谋划“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真正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施平强调,《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结合、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是党内两部重要法规,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一要充分把握《准则》的重要性。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委、支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情操,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高线”。二要抓好《条例》落实,强化纪律意识。全厅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强化法律意识,深刻认识《条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要强化警醒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时刻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强化红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不碰红线;要强化底线意识,在修正道德操守、扶正社会风气等方面,党员干部要在言行上比一般群众做的更好;要强化检查意识,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经常接受检查,对照自查。三要严遵死守,切实把《条例》作为一切言行的基本遵循。做到条条遵守、时时遵守、处处遵守。四要严格督查。建立一套遵守《准则》和《条例》的有效机制。做到有错必查、有违必究。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格,充分发挥巡视、审计等党内监督和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等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全厅党员干部在言行上经受得起检验,确保《准则》和《条例》得到刚性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