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文化厅党组印发关于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通知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6.2016  18:13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厅〔2016〕40号)精神,结合厅系统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关于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通知》和厅“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文化厅党组

2016年6月17日

 

关于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厅〔2016〕40号)精神,决定成立省文化厅“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督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  华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周明洁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查结联: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成  员:房蒲生        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任(处长)

              倪肥宾    厅人事处处长

              海  燕    厅财务处处长

              陶守才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恒斌    驻厅纪检组副组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并抓好“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组成人员:

主  任:陶守才(兼)

成  员:尤  浩      厅人事处副处长

              李晓平      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姚静松      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厅系统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章》规定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真正把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严格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厅系统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没有按期换届的,要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尽快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换届时间进度,抓紧换届,确保在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15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 6 28 日前)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厅机关党委依据上述规定,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厅机关各支部和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同时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一年内没有换届的;任期届满,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厅机关各支部和厅直各单位党组织于6月28前将自查情况报厅机关党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 7 8 日前)

厅机关党委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督促没有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尽快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换届时间进度,抓紧完成换届工作。厅机关各支部和厅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厅机关各支部和厅直各单位党组织于7月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厅机关党委。

(三)重点检查阶段( 7 12 日前)

厅机关党委组织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厅机关各支部和厅直各单位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被检查单位。有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书面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提高,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厅机关党委。

(四)总结提高阶段( 7 15 日前)

厅机关各支部和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厅机关党委。同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厅机关党委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四、组织领导

1. 成立工作机构。 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省文化厅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厅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成立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明洁任组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陶守才任下设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 严格执行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需延期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厅机关党委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规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加强具体指导。

3. 强化督查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要求明确时间节点,积极主动推进。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厅系统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章》规定和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开展十八大以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检查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党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依规治党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二、目标任务

在前期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基础上,以《党章》和党费规定为基本依据,以党支部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2008年4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我省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在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15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6月25日前)

厅系统各级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所属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在认真做好2013年以来党费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至2012年底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费规定,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帮助党员搞清楚自己是否存在欠交、少交党费的情况;各级党组织同时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25前报厅机关党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0日前)

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抓好整改工作。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机关党委批准,可以少补交或不补交;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并报机关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厅机关党委。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15日前)

厅组建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厅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被检查单位。各单位根据书面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提高,及时将整改情况报机关党委。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8日前)

各单位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厅整改领导小组。同时,把党费工作作为今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组织领导

1. 成立工作机构。 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在省文化厅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厅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成立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明洁任组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陶守才任下设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工作制度,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 狠抓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位,挂图作战、集中攻坚,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3. 严明工作纪律。 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简单化,不能以补交了多少党费来衡量整治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一律不做宣传,有关情况和数据不向社会公布。加强舆情监控,防止负面炒作。

 

 

关于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

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厅系统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健全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1 .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12〕4号)。2013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第3l号令。

2 .整治范围。 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包括其下属机构),具体是:厅机关本级、省图书馆、省博物院、省文化馆、省书画院、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文物鉴定站、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艺术研究院、江淮大戏院、省文物总店、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徽京剧院、安徽乐团2015年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均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3 .整治重点。 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外,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等。

4 .整治时间。 各单位对2015年津补贴发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于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6月28日和7月15日前报送厅财务处。

  三、方法步骤

( ) 组织领导 (6月20日前)

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在省文化厅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厅财务处组织实施。成立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明洁任组长,厅财务处处长任下设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责任

厅财务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召开工作会议、定期汇总报告,并负责有关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的政策解释。

各单位、处室(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承担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三)督查指导( 7 10 日前)

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分别于启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厅及厅直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

(四)整改落实( 7 20 日前)

各单位要针对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承诺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厅系统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治理,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有了明显好转,但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深入,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特别是有的借争取项目资金之名请吃请喝,有的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违规公款吃喝,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5.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 6年6月中旬开始,7月20日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方法与步骤

1 .动员部署(6月中旬)

厅直各单位党的组织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纪委有关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2. 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坚持边查边整边改,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治理的问题,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厅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和厅系统党员个人要写出严格遵守承诺。

3. 监督检查(7月中下旬)

厅整改工作小组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及时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4 .建章立制

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今后所有省内公务

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务求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在省文化厅党组统一领导下,由驻厅纪检组组织实施。成立“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查结联任组长,驻厅纪检组副组长高恒斌任下设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厅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落实,要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纪问责。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将会同有关职能处室认真核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强化宣传引导,接受群众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自201 6年7月起,各单位“酒桌办公”问题查处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表一并报驻厅纪检组。

(三)注重工作实效。厅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在7月10日前以党委、党总支(支部)名义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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