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方案

10.06.2014  21:53

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方案

卫群组发〔2014〕10号

为认真做好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及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行业系统单位座谈会的要求,现制定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方案。

一、成立指导组。 省卫生厅成立7个指导组,由厅领导分别带队,配备联络员,结合医改督导,对各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指导。(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掌握被指导地方医疗卫生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开展活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被指导地方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的指导;(2)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被指导地方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活动的有关精神要求,推动活动取得实效;(3)了解和掌握被指导地方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中强调的“把握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国家卫生计生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委指导意见中强调的“落实重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和解决的进展情况;(4)总结推荐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二、建立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联系点。 厅领导每人联系1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审阅联系点领导班子和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书,指导并参加联系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了解和掌握该单位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中强调的“把握解决的主要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解决的进展情况,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示范带动面上活动深入开展。

三、几项具体事宜

1、各市卫生局和县级联系点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将名单报省卫生厅活动办,并尽快与省卫生厅指导组的联络员取得联系,以便指导工作顺利进行。

2、各市卫生局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和阶段小结。

3、省卫生厅指导组联络员在每次开展指导工作后,及时把指导情况反馈给厅活动办,以便及时上报省委活动办和加强宣传。省卫生厅活动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卫生厅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

                                                  2014年5月4日

 

 

 

附:委领导指导点和联系点明细表

 

 

序号

委领导

指导市

联系点

联络员

联系电话

1

于德志

铜陵市

合肥市

长丰县人民医院

王卉晓

0551-62998019

2

杜昌智

淮北市

宿州市

蚌埠市

灵璧县人民医院

罗要武

0551-62998038

3

李劲风

淮南市

六安市

池州市

霍山县人民医院

费勤福

0551-62998053

4

高  超

滁州市

马鞍山市广德县

全椒县人民医院

崔礼军

0551-62998111

5

武琼宇

黄山市

芜湖市

宣城市

繁昌县人民医院

沈敏祥

0551-62998050

6

董明培

亳州市

阜阳市

界首县

中医院

肖  锋

0551-62998078

7

王宇铭

安庆市

宿松县

潜山县人民医院

周建民

0551-6299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