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取他人卡内5000元 触犯法律被刑拘

10.08.2016  17:10

                李女士从某银行ATM机中取出2500元钱,随后2分钟的时间银行卡却被人盗刷5000元,原因是她取完钱没取出银行卡。经过侦查,亳州市涡阳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民警锁定当时站在李某身后排队的男子梁某,并于8月7日以涉嫌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梁某予以刑事拘留。

 

  据调查,7月13日上午9时许,李女士到县城站前路某银行ATM机取款,取出2500元后便直接出了门,把卡忘在了机器中。2分钟后,李女士发现自己忘了取卡,赶紧回头找。此时,一名男子正站在ATM机前,见李女士找卡,他指着机器中吐出的一张卡问道“这张是不是你的?”李女士看到自己的银行卡被吐了出来,没有多想,拿起卡就走。

 

  回家打开手机一看,李女士傻眼了,原来手机短信上除了那条2500元的取款提醒,竟然还有一条5000元的取款提醒。李女士意识到银行卡被盗刷,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

 

  辖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调取银行内以及周围监控录像,最终锁定合肥人梁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查,梁某当日站在李女士身后排队取款,李女士走后,他看到ATM机界面还可以操作,便心存侥幸地取出了5千块钱。李女士返回寻找银行卡时,梁某已经操作取款完毕,卡正好被吐了出来。梁某拿着这些自以为“”来的钱,却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涡阳县公安局 汪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