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以物圈地”占车位市民“有位难停” 公共停车位究竟归谁?

03.11.2016  00:33

开车出门,找不到停车位,谁都会心烦。明明有车位在那空着,偏偏这些车位还不给停车,更是烦上加烦。

为了圈占车位,一些公共停车位被一些沿街商铺用各种手段占用,有的放块石头,有的放张椅子,有的甚至还用喷漆喷涂上“XX占”等字样。诸如这些,使得公共停车位更加稀缺。一些市民戏称:现在出行,能找着停车位,就像中奖一样。

不进店消费就不给停车

红旗二路的土锅一条街、蚂虾街、太平街、光明街等,作为市区大排档、小餐馆比较聚集的街道,这里停车难已成为有车一族的共识。

 

10月29日晚上6点半,记者在红旗二路土锅一条街看到,部分商户怕市民停车遮挡门面、影响生意,在门前摆放着标有“请勿泊车”的锥形筒,有的则用大石块、椅子等手段占用停车位。

“在这用餐吗?”一男子坐在一张放在停车位的椅子上,向淮河晨刊记者问道。

“我就停一会,马上就走。”记者答道。

“这不给停车!”

10月30日晚间,记者驾车来到光明街,发现该路段两侧的公共停车位几乎“座无虚席”,闲置的停车位上则摆放着物品,告知车主此处“禁止停车”。此外,还有摆摊一族在公共停车位上做起了生意。

当记者试图将车停在一家餐馆的公共停车位时,该店立刻走出一个工作人员,询问记者是否准备进店就餐。待得到否定的答案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是到他们店消费,车就不能在此停放。对于记者质疑的公共停车位为何不能停车,工作人员则说,这个停车位是为到他们店内消费的顾客预留的。“你不在这吃饭,怎么会让你停车呢。”一名来就餐的顾客对记者说,现在停车这么难,当然要保证来店里吃饭的顾客了。

公共停车位被商家圈占

餐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被占,因为商家称“不就餐不给停”,市民“有位难停”,而一些路段的公共停车位就算没被占,也有商家出言阻止。“大学时上自习得占座,出门停个车也得‘占位’。”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感觉像回到了大学自习时代,遇到这种情况总是哭笑不得。“我前段时间将车停在交通路上,刚一下车,旁边花店老板就出来了,非让我把车开走,说挡住他们做生意。

市民林先生停车时也遇到过多次类似情况,很多商家将门口公共停车位当作是自家车位,时间一长,他自己停车时也就尽量避免停在商家门口。

10月30日中午,记者驾车来到交通路上。将车停好后,记者特意在车内坐了两分钟,一直没有人出面阻止。记者下车后,没走几步就听见一家花店的工作人员在后边大声地嚷道:“哎,你把车挪挪,不能停我们店门口,挡我们做生意!”

饮食聚集点往往因为比较繁华,市民来此就餐已经成为习惯。因此车流量较大,公共停车位向来供不应求。“现在最怕把就餐地点选在工农路附近,每次去停车,都跟中彩票似的。”市民陈女士表示,有一天晚上不到七点,她和朋友找餐馆吃饭。当时商量,要是土锅一条街没有位子停的话,就停在太平街。但是车位找了近半个小时,好不容易在土锅一条街找到一个车位,刚停到车位上,就有一家店铺立刻出来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处不让停车”,也不说什么原因。“一到吃饭点,我都不愿意开车出门了。”市民徐先生说,“交管部门划定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这样被商户‘圈地’很不合理。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市民的公共资源使用权。”

门口停满车挡住了门面

对于占用公共停车位,一些商家也是大倒苦水。“这年头实体店受网店的冲击,生意不好做。我们开店做生意也是想多挣点钱,现在生意不景气,竞争比较激烈。”兰凌路一家服装店老板说道,门口确实有空位可以停车。但是停满了车辆,就会挡住一部分店面。大部分消费者看不到店内展示的商品,可能就不会进店消费,这样就影响了生意。若是别人的车停在店门口,想到店里消费的顾客来了没地儿停,那这些顾客可能嫌没法停车,就不来光顾了。

在金域名城附近,一位饭店老板表示,有的车在店前一停就是两三个小时,实在影响生意。金域名城这片区域,饭店餐馆很多,顾客去哪儿吃都一样。“这家没地儿停车,人家多走一分钟就去别家的店。所以,我们店在周末人流量大的时候,就禁止不在本店就餐的车辆放在店门口。为了不影响顾客停车,我们也只能这么做。”

私占公共停车位属违法

在很多商家心目中,“谁的门前停车位归谁”,似乎成了不成文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也就是说,对于在人行道上规划出的公共停车位,相应店面人员无权制止正常停车行为。市民如发现此类不合理现象,可将此情况报给交管部门。对于这种行为,交警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近日,记者走访至大庆三路时也发现,附近部分店铺门前的临时停车位都已私自放置了锥形筒。“立即将锥形筒收回,以后严禁私自摆放锥形筒。”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正好被巡逻至此的交警三大队民警看到,交警立即对附近私自摆放锥形筒的商家予以警告,要求立即将锥形筒收回,并且以后严禁私自摆放锥形筒。可是,没过几天,锥形筒仍然摆了出来。

对此,市民建议相关部门,能否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方式,开展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对乱占公共停车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市区停车秩序。记者 何 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