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天下”老板一车卖两人 女子通过两轮官司夺回车

24.11.2016  23:15

安徽车景天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车天下”)老板巫某资金链断裂“跑路”,被指控诈骗2600余万,导致大量车主被骗之事曾引起省城市民关注。巫某编造虚假理由将多人的车辆骗来,转卖或抵押给他人。那么这些被转卖或抵押的车子怎么办?近日,合肥市中院审理了其中的关于一辆百万路虎之争的案件。

两买家争路虎对簿公堂

2014年2月12日,张女士(化名)与车天下公司签订定车单,约定从该公司购买路虎揽胜汽车一辆。张女士支付全部车款后,车天下公司于同年3月29日将车辆交付给她。过了一个月之后,车天下的法定代表人巫某,以替张女士所购车辆到车管所进行车辆登记并用于展厅展示为由,将其车子骗走。黄先生是做二手车生意的,他表示,巫某将这辆路虎以102.6万元的价格卖给他。案发后黄先生才知道该车是张女士在巫某手中购买的,巫某是一车多卖。因为要不回车子,张女士一纸诉状将黄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路虎车归其所有,黄先生向她返还车辆、随车钥匙以及随车物品,协助她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她名下。

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在车辆交易中具有重大过失,判决路虎车归张女士所有,黄先生向张女士返还车辆及随车钥匙、随车物品等。

法院判第二位买家还车

黄先生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合肥市中院二审认为,黄先生从巫某处购买涉案车辆时为二手车,即使巫某为隐瞒该车的真实权利人而有意告之该车辆未办理临时牌照及购买保险,黄先生也不应轻信该车在无牌无险的情况下可以行驶数千公里,因为常人均应知晓车辆在无牌无交强险的情况下禁止上路行驶。黄先生疏于审查而轻信巫某认为车天下公司为车辆所有人,存在明显过失。近日,此案终审维持了原判。

[争论焦点]到底谁担责任

黄先生:他在有偿受让车辆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车天下公司无处分权。张女士没有将车辆进行登记,托付巫某办理登记,同意车辆放在巫某的公司展厅展览,应当承担责任。

张女士:车辆已经使用一个多月,当时行车表上显示3千多公里。黄先生是做二手车生意的,因此在买卖二手车过程中,应当审查车辆的相关手续。车辆当时有临牌,可以证明自己是车辆所有权人。(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