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纪委对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5.12.2014  19:19
          为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市社纪委近期对市社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市社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活动的方式和内容:一是由各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填写调查问卷,对本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听取各单位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汇报;三是查阅相关制度、有关会议记录材料。

          从检查情况可以看出:一是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突出民主决策的特性,并始终将其作为管理企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使企业各决策主体在决策过程中有章可循;三是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职代会决策制度有机结合;四是把“三重一大”工作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仅成为领导干部工作的决策准则,更成为领导干部自身廉洁从业的行为准则。

          同时,通过检查也反映出有的单位议事规则不健全,有的单位会议记录内容不规范,专用记录本不专用等不足现象。对于此次专项检查情况,市社纪委已于近期对各单位作了通报,并要求他们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企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市社纪委将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