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事业单位新政实施 安徽尚未出台实施细则

01.07.2014  17:37
核心提示: 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政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暂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新政是否会给事业单位人员带来“红利”?从业者大多持观望态度。

(资料图)

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政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暂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新政是否会给事业单位人员带来“红利”?从业者大多持观望态度。

新政事业单位不再是“铁饭碗”

在外界看来,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新政最大的亮点是养老金的变革,打破了铁饭碗。

原先,事业单位人员并没有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体系,他们的养老金待遇和企业职工相比,存在很大优势,这也是一直受到社会诟病的问题。这次《条例》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对比退休金高低时,还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参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需要缴纳一分钱就能享受退休金待遇。而在普通企业,养老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占到将近三分之一,在缴满一定年限后才开始发放。

新政实施后,事业单位人员该如何缴纳社保,退休后享受到的待遇是否会跳水?由于新政只做出原则性规定,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所以现在还是一个谜。不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表示,为了合理解决待遇差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安徽暂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

新政的正式实施,对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而言,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改变。至于改变到何种程度,目前还很难说,因为安徽省还未出台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大步,明文规定“铁饭碗”成为“合同工”,并让改革有章可循。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记者从安徽省人社部门了解到,实际上安徽省的事业单位改革已开展多年,只不过是“做的多说的少”。截至2013年底,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基本完成,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近1800家,6万名事业单位职工实现身份置换。

对于此次实施的新政,安徽省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不过,安徽省将保持步调一致,紧盯着国家层面实施细则。

从业人员对“涨工资”多持观望态度

实施细则如何让政策平稳落地,留给外界无限遐想,而作为“当局者”的事业单位人员,更多地还是保持着观望态度。

“从条例当中,我读出了两个重要信息,一个让我很担忧,另一个又给了我希望。”赵启明(化名)在安徽省某省直事业单位工作8年,新政令他对未来感到一丝迷茫。用赵启明的话来说,退休金发放方式的变化是最肯定的,对事业单位和从业者而言,这都不算是一个好消息。且不说最后拿到手的退休金到底有多少,跟之前相比是否有落差,眼前最需要明确的问题,是这笔钱究竟从何而来。“以往退休金直接由财政补贴,单位不需要考虑收支问题。今后,除了个人要交养老金,单位也要支付很大一部分。单位这部分费用,是不是还由财政出。如果不是的话,单位从哪里创收?”很多人和赵启明一样,有着这样的担忧,恰恰是这一细节,目前还没有定论。

赵启明所说的“希望”,是新政中提到的另一个重要内容,那就是要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很多人说,事业单位工资要涨了,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他心里很清楚,“增长机制”和“涨工资”不能一概而论。 1 2